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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预下达2015年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计划的通知
日期:2015-08-12 访问次数: 字号:[ ]

各市(州)、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做好2015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和项目安排的通知》(国开办发[2014]68号)、《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甘办发[2014]66号)和《省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2015年工作要点》精神,现将第一批财政扶贫资金计划预下达给你们,并就编制2015年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第一批预下达资金计划

2015年第一批下达财政扶贫资金计划29.404亿元,其中:中央发展资金24.2337亿元,“三西”专项2亿元,“两州一地”专项0.5亿元,省财政配套2.6703亿元。资金预算指标由省财政厅另文下达,市县资金安排详见附件1、2和3。
   
 二、计划编制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意见》目标任务,全力实施精准扶贫战略,坚持整体推进与精准到村到户相结合、末端扶贫和源头治贫相结合、基础条件改善和增收产业培育相结合、各方支持和贫困地区自身奋斗相结合。以贫困户为目标,以贫困村为基本单元,以特困片带为主战场,以县为责任主体,整合资源,合力攻坚,确保完成年度扶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目标任务

——扶贫对象年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个百分点。

——全省减少贫困人口100万人。

(三)编制原则

1、精确瞄准扶持对象和范围。2015年精准扶贫的重点是围绕58个片区县和17个插花县的100多个特困片带、1000个整村推进项目村和当年减贫的100万人口,实施“百片千村”扶贫攻坚示范工程。通过到户精准扶贫使贫困户享受特惠政策,通过特困片带攻坚和整村推进使贫困户享受普惠政策。

2、专项扶贫突出到户到人。实行扶贫对象实名制,扶持到户到人,准确分析致贫原因,制定针对贫困户的特惠政策,因户施策。在产业增收方面,以市场为导向形成区域性主导产业,壮大草食畜牧业、优质林果、设施蔬菜等特色产业,逐步改变过去发牛发种苗的救济式扶贫方式,重点引导和扶持贫困户使用信贷资金发展特色产业,激发内生动力。扶持适宜地区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发展木本油料产业,对贫困户生产性贷款实行差额贴息;对特困户圈舍、大棚设施建设予以适当补助;对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予以差额贴息补助;对经营能力较弱的贫困户,适当补助扶贫资金,将其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扶贫龙头企业入股股金,通过建立双方利益联接分红机制,确保贫困户受益。加快贫困地区旅游资源开发,建设30个旅游扶贫试点村。在技能培训方面,对“两后生”实施为期两年的职业技能培训,对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开展短期技能和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对留守务农的劳动力开展实用技术培训。在生产生活设施改善方面,对贫困户危房和基本农田改造予以补助,危房改造要与发改部门易地扶贫搬迁和住建部门危房改造项目相结合,扶贫资金按人均8000元、户均不超过4万元予以补助。在教育卫生方面,大力实施教育扶贫,落实国家贫困地区儿童发展规划。在整村推进项目中安排落实“少生快富”工程,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独生子女户和两女户家庭优先安排扶持项目。加大对农村贫困残疾人扶贫的支持力度,把农村贫困残疾人作为重点扶持对象纳入精准扶贫工作机制和贫困监测体系,将农村贫困残疾人生活水平提高和数量减少纳入贫困县考核指标。结合各地扶贫开发工作,对符合扶贫条件、有劳动能力的艾滋病患者,通过贴息贷款、小额信贷等方式,采取以工代赈、就业促进等形式,支持开展力所能及的生产活动,增加家庭收入。在帮扶方面,引导、鼓励社会帮扶单位和个人帮助贫困户解决增收和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每个贫困户要有一名帮扶干部,不脱贫、不脱钩。在村内基础设施方面,整村推进基础设施项目以整合行业部门资金为主,其中群众期盼但行业部门没有安排的村内道路,专项扶贫资金适当予以扶持,要通过整合双联等帮扶资金、县级财政资金和农户投工投劳等方式合力解决。通过精准到户项目的扶持,确保扶持一户、验收一户、减贫一户。以上到户扶贫措施补助标准结合行业标准、资金供给可能和贫困户实际由各县自行确定。到户项目所需资金主要包含在整村推进项目资金中,具体占比由县上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资金不足时也可在面上资金中统筹安排。

3、行业扶贫突出资金整合。优先安排到片到村到户,依据扶贫部门提供的精准范围、扶持对象和需求清单,到户项目和专项扶贫形成合力,到村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优先解决“没有”的问题,其次解决不达标的问题,确保扶持一个村、脱贫一个村。到特困片带项目重点解决制约发展的共性和突出问题,实现公路连通、产业连带、基本公共服务提升。

4、社会扶贫优化资源配置。建设社会扶贫信息网络服务平台,提供特困片带、贫困村、贫困户基础信息和需求信息,建立精准化的社会扶贫资源配置机制,促进扶贫需求信息与社会各界的扶贫资源、帮扶意愿有效对接。引导动员社会力量重点向特困片带、贫困村和当年减贫对象倾斜扶持。

5、减贫摘帽突出精准减贫。省上将出台《甘肃省贫困县减贫摘帽激励机制实施细则》,明确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减贫标准和验收考评程序办法,对当年减贫的贫困户、贫困村、贫困县在资金整合、精准扶贫、减贫成效等方面进行考评验收,在建档立卡系统中实行动态管理。

三、重点任务

(一)连片开发。全省重点实施100多个特困片带(详见附件5)扶贫攻坚示范工程。要进一步完善规划,整合资金,制定实施方案,扶贫部门安排的整村推进项目重点安排在特困片带内,要实现全覆盖,确保扶持一片,脱贫一片。

(二)整村推进。全省实施1000个整村推进项目(详见附件5),每村按200万元左右因地制宜安排资金。首先要确保完成“十二五”整村推进规划任务。对部分按因素分配有资金但已完成全覆盖任务的县,重点对过去投入较少的项目村完善提高;对全覆盖任务较重的县,分配到县资金确保整村推进项目,力争到2017年实现全覆盖;对全覆盖任务较小的县,首先要实现全覆盖,同时要通过安排互助资金、贷款贴息等项目完善提高,整村推进项目要重点安排精准到户增收、特困户危房改造等项目的同时,适当安排村内道路。对不具备生存条件,已列入易地扶贫搬迁规划的村,不再安排整村推进项目。

(三)互助资金。全省安排1000个,重点在整村推进项目中安排。大力发展贫困村互助资金协会,在以往实施过整村推进但没有安排互助资金的村,在完善提高时优先安排互助资金项目。鼓励和支持通过互助资金担保等途径撬动金融资金,扩大规模和覆盖面,放大财政扶贫资金效应。

(四)劳动力转移培训。根据贫困地区不同类型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的需求,分类组织实施各具特色的职业培训,并在乡镇设立劳务培训基地,方便群众就近接受培训。培训项目要以建档立卡贫困户对象为重点,实行到户到项目精准实名制管理。一是完成“雨露计划”(两后生)培训13万人(2014年续扶6.5万人,2015年新扶6.5万人)。其中包括“一村一名农民大学生”和机动车驾驶、电气焊工、电子商务等中级持证上岗技能培训。二是组织实施青壮年劳动力短期培训及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训,由各市县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培训资金的安排比例按到县资金的10%左右,由县上根据任务自行确定。三是继续加大对省外劳务输转的扶持力度。

(五)“双联”惠农扶贫贷款贴息。全年共4亿元,第一批先下达2亿元。主要由各县根据扶贫任务,结合当地产业发展的实际需求,安排用于建档立卡贫困户贷款贴息(以当年减贫人口为重点)和带动贫困户增收效果显著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六)安全饮水。共下达2亿元。由省扶贫办会同省水利厅下达各县任务量,所需资金由各县在因素分配到县资金中安排,重点解决今年计划减贫100万人的安全饮水问题。

(七)全膜双垄沟播旱作农业。共下达1亿元。由省扶贫办会同省财政厅、省农牧厅下达各县任务量(甘农牧发〔2014〕225号),所需资金由各县在因素分配到县资金中安排。顶凌覆膜省补地膜由各项目县农技中心(站)负责采购实施,资金按《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试行)》规定程序报账,重点扶持今年计划减贫的100万人。

(八)金融扶贫示范村。省上将根据各县区互助资金管理水平、县财政安排的配套资金数额和县级领导的重视程度,拟在全省竞争性选择500个贫困村做试点,借鉴临夏、庆阳、武威金融扶贫模式,每村在整村推进项目中安排财政扶贫资金10万元用于风险补偿担保金或互助资金担保,与国开行、农行、信用社等金融机构合作,按一定比例注入50-100万元贷款,开展金融扶贫试点,省上将根据工作成效进行互助资金奖励。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靠实工作责任。2015年是深入推进精准扶贫,全力实施“1236”扶贫攻坚行动的关键年。市县两级扶贫办要及时主动向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中央和省上对2015年扶贫工作的新要求、新部署。各市县扶贫攻坚行动协调推进领导小组要发挥好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作用,落实精准扶贫到户措施,紧紧围绕扶贫范围对象和项目需求,将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资源整合到当年实施的特困片带、整村推进项目村和减贫人口,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具体项目,分解靠实“1236”扶贫攻坚各级各行业部门的任务和责任。严格按照财政扶贫资金管理方式改革的政策要求,精心编制财政扶贫资金项目计划。到村到户到人扶贫项目的确定、资金监管和考评验收必须有驻村扶贫(双联)工作队书面意见,确保省委关于扶贫和双联工作深度融合的要求落到实处。省上今年将精准扶贫和“1236”扶贫攻坚行动落实情况作为督查考核的重点。

(二)严格工作程序,科学编制计划。财政扶贫项目要按照轻重缓急、连片布点、择优选项的原则从项目库中选择,要认真实行群众参与、行业评估、民主决策的立项程序,安排到村的项目,以村为单位,先由村委会会同村监委会提出项目预选方案,再由村民代表表决选择和驻村扶贫(双联)工作队提出书面意见后上报。项目计划形成后,要及时报县扶贫领导小组审批,并经市级扶贫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后报省扶贫办备案。县、乡、村在项目计划确定后,要通过政府网站等主要媒体以及乡村政务公开栏等形式,对项目建设内容、资金投入、受益范围、受益户数及预期扶贫效益向社会公告公示。

(三)确保重点任务,按期编报计划。各县在计划编制中,要确保完成当年实施的特困片带、整村推进、互助资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双垄沟播、安全饮水、双联惠农贷款贴息等重点建设任务,实事求是安排好林果、中药材、现代畜牧业、蔬菜等各项统筹建设任务。涉及世行贷款产业扶贫试点示范项目的县,由县财政和到县扶贫资金中配套安排世行项目。各县市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批后报市州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汇总,市州于2月28日前上报省扶贫办备案。同时,市州扶贫办要将扶贫资金及项目计划备案表审定汇总后报省扶贫办备案(详见附件4)。财政部门要按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及时拨付项目资金,加快报账进度,扶贫部门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按期上报各项建设任务完成情况(包括“少生快富”、残疾人、贫困儿童等项目)。

(四)强化督查监管,管好用好资金。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下发的《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报账制实施细则》、《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县级项目库建设管理暂行办法》、《甘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体系建设方案》和《加强财政涉农资金项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制度性文件,靠实各级监管和管理责任,突出对重点项目、关键环节、工作流程的监督和管理,开展专项督查,切实管好用好专项扶贫资金。各类扶贫专项要实行专项管理、专项交账、专项考核,项目竣工验收后要有专项总结报省上备案。各级扶贫部门要主动配合财政、监察、审计等部门,进一步强化对扶贫项目资金的监督检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

特此通知。


来源:省政务服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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